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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移民簽証

什麼是非移民簽証?

每一年都會有上百萬人通過各種不同的簽証進入美國境內。美國簽証主要有兩大類別:非移民簽証移民簽証。非移民簽証允許申請人短期逗留在美國。移民簽証則允許申請人在美國永久居留以及工作。申請人進入美國境內時所需要的簽証取決於申請人的背景以及赴美的原因。

Visitor Visa赴美簽証

允許外籍人士來訪美國的簽証有好幾種類型。非移民赴美簽証包括B-1和B-2簽証。B-1商務簽証是針對外籍員工來美國從事商務活動的短期簽証。B-1商務簽証主要是給一些要在美國處理財產問題、洽談商業合同、與其他商務伙伴見面以及參加專業會議的人士。B-2旅游簽証是專門給外籍人士來美國消遣、旅游、或者接受治療。那些申請赴美簽証的人士必須填寫DS-160非移民簽証申請表格,然后交給美國國務院。申請人必須在美國領事館或者大使館接受面試,還必須持有有效近期照片及有效護照。B-1或B-2簽証並沒有設定任何配額,最長逗留時間大多數不會超過6個月。美國簽証豁免計劃允許來自全球35個國家的公民,在不需要B-1或者B-2簽証的情況下來美國辦公或者旅游。

 

簽証豁免國家列表

安道爾

匈牙利

紐西蘭

澳大利亞

冰島

挪威

奧地利

愛爾蘭

葡萄牙

比利時

意大利

聖馬力諾

文萊

日本

星加坡

捷克聯合國

拉脫維亞

斯洛伐克

丹麥

列支敦士登

斯洛文尼亞

愛沙尼亞

立陶宛

韓國

芬蘭

盧森堡

西班牙

法國

馬耳他

瑞典

德國

摩納哥

瑞士

希臘

荷蘭

英國

學生及交流學者簽証

美國通過簽發F-1、J-1及M-1非移民簽証給外籍學生及交流學者來美國進行學習交流。持F-1、J-1及M-1簽証來美國的人士,通常逗留在美國的時間不能超過交流學習項目的時間。但是當局方面有時候會延長交流簽証的有效期限。

  • F-1 學生簽証是針對來美國認可的學院、大學或者語言機構學習的學生。
  • J-1 交流學者簽証專門對參與文化及學術交流項目的人士而設的。這些項目包括:教師、實習生、培訓生、教授及互惠生。
  • M-1簽証是提供給參加職業培訓及非學術性課程的人士
  • . 學生及交流學者簽証持有者的眷屬有時候可以使用F-2、J-2或者M-2簽証進入美國。

 

申請交流學者簽証的人士首先需要被有認可的交流項目所接納才能有資格申請簽証。申請人必須在學生和交流訪問者信息系統(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 SEVIS)中進行注冊,這個信息數據庫會紀錄所有在美國的學生和交流學者。申請F-1、J-1和M-1簽証的人士必須在居住地的美國大使館或者領事館進行面試。申請人必須在提供DS-160非移民簽証申請表格、護照及近照的同時,還要提供與所申請的非移民簽証項目的資格核實資料。一般來說,交流學者簽証申請人還必須要提供有效的學校文件(例如:文憑、SAT或者GRE成績)和財務記錄以証明申請人有能力承擔在美國的所有費用。

臨時工作簽証

外籍人士如果想在美國尋找有特定時限的工作,可以申請非移民臨時工作簽証。那些尋求外籍人士來工作的單位通常要為其外籍員工的工作簽証遞交申請書給有關美國政府機構。申請哪一類的臨時工作簽証取決於外籍人士來美國的性質和職業。

  • H1B簽証是給擁有非常高專業知識的專業人士。H1B簽証類別包含廣泛的專業領域,包括但不僅限於:時裝模特兒、政府對政府的研究人員和國防部聯合項目的項目工作人員。
  • H2A簽証是針對季節性農業工作人員和季節性非農業工作人員。隻有一些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特定的國家國民以及公民才有申請H2A和H2B工作簽証的資格。
  • H3簽証是專門給除了學術界或者醫學界的培訓生。

 

有資格申請H2A和H2B簽証的國家

阿根廷

冰島

波蘭

澳大利亞

愛爾蘭

羅馬尼亞

巴巴多斯

以色列

薩摩亞

伯利茲

牙買加

塞伯利亞

巴西

日本

斯洛文尼亞

保加利亞

基裡巴斯

斯洛文尼亞

加拿大

拉脫維亞

所羅門群島

智利

立陶宛

南非

哥斯達黎加

馬其頓

韓國

克羅地亞

墨西哥

西班牙

多米尼加共和國

摩爾多瓦

瑞士

厄瓜多爾

黑山共和國

湯加

薩爾瓦多

瑙魯

土耳其

愛沙尼亞

荷蘭

圖瓦盧

埃塞羅比亞

尼加拉瓜

烏克蘭

斐濟

紐西蘭

英國

危地馬拉

挪威

烏拉圭

海地

巴布亞新幾內亞

瓦努阿圖

洪都拉斯

秘魯

 

匈牙利

菲律賓

 

有很多臨時工作簽証類型涉及到很具體的就業情況。L簽証是專門給管理層人員由公司海外的辦公室轉移到美國的辦公室。

  • O-1 簽証是給在藝術、科學、體育、教育、商業及娛樂領域有著非凡成就或能力的人士。
  • O-2簽証是給伴隨O-1簽証持有者的人士到特定的表演或者工作活動。
  • P-1簽証針對運動員和國際知名的娛樂團體。
  • P-2簽証是給參與交流訪問的表演者或者藝術家。
  • P-3簽証是給參與特別文化項目的藝術家。
  • Q-1簽証是保留給通過文化交流計劃提供就業、實際培訓或者共享傳統的人士。

 

美國也有簽証特別給美國國民的配偶或者尋求永久居留權的人士暫時移民到美國。

  • K-1簽証是簽發給那些來美國與美國國民或者美國永久居民結婚的人士
  • K-2簽証是給K-1簽証擁有者的子女
  • K-3 簽証是給美國公民申請配偶來美國團聚
  • K-4簽証是給K-3簽証持有者的子女

 

盡管申請程序取決於特定的簽証類別,所有臨時工作簽証的申請者都要遵循相同的申請流程。雇主雇用臨時工作簽証的工作人員必須有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批准的I-129批准書。臨時工作人士需要遞交DS-160電子非移民簽証申請給居住地的美國大使館或者領事館。申請者必須提供所有有關的申請費用、護照和一張近期的照片。臨時工作簽証的申請者還需要經過居住地的美國大使館或者領事館的面試。有幾種簽証類別需要勞工部的勞動証書來証明申請者有資格在其就業領域工作。臨時工作簽証的居留許可期限通常是1到3年,但是這期限會根據特定的簽証類別而有所差別。